保證續保?自動續保?



 

 投保後身體變得更糟,

保險公司會不會隔年就不給續保阿?!

此時有沒有保證續保條款就很重要囉!


保證續保條款


保險契約訂立後,

如果被保險人身體狀況變得很差,

即使得到癌症或是車禍截肢,

保險公司也必須一直承保下去,

一直承保到最高年齡。

這就是【保證續保】。



有保證續保條款的保險契約是原契約的延續,

所以都只有一個保單號碼,

只有最開始訂立契約的時候必須要盡據實告知義務,

而且訂約時的已在疾病是不理賠的。

之後每一年就沒有這樣的限制了!


【保證續保的保險契約,是原契約的延續,保險公司必須續保,只有訂約時要盡保險法64條的據實告知義務,訂約時的已在疾病(A疾病)不理賠】


延伸閱讀:

《要保書上面的詢問事項,都要誠實告知唷!保險法64條》

《投保前的疾病,會賠嗎?保險法127條》





下面是一些保證一些【保證續保條款】的範例


【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所以是保證續保】



【條款沒有寫清楚,做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也可以解釋成保證續保】


【除了停售或達到最高年齡之外,都可以保證續保,算是有條件的保證續保】



不保證續保條款


保險契約訂立後,

保險公司可以不繼續保下去,

有可能某一年就終止了,

就是【不保證續保】。



不過即使是不保證續保,

在終止前的每一年也都是同一個保險契約,

與都是同一個保單號碼,

所以只有最開始訂立契約時須要盡據實告知義務,

以及最開始訂立契約時的已在疾病不理賠,

之後就沒有這樣的限制了。

【不保證續保的保險契約,是原契約的延續,但保險公司可以不續保,只有訂約時要盡保險法64條的據實告知義務,訂約時的已在疾病(A疾病)不理賠】



以下是【不保證續保的條款範例】


【要保險公司不反對才可以續保,所以不是保證續保】




【要經過保險公司同意才可以續保,所以不是保證續保】




自動續約條款


這邊要特別注意,

【自動續約】並不是【保證續保】,

【自動續約】並不是【保證續保】,

【自動續約】並不是【保證續保】,

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它只有在保險公司同意的情況下隔年才可以繼續保下去。

這種條款通常是出現在產險公司。


【自動續保附加條款,通常出現在產險公司的商品】


這樣看起來,

【自動續約】和【不保證續保】滿像的,

但還是有一些不同的地方。


自動續約每年都是不同契約,

所以每年保單號碼都不一樣。


【自動續約每年都是不同的契約,所以保單號碼都不一樣,每年都會收到新保單】

如果是【自動續約】,

每一年都是訂立新契約,

每一年都有保險法的127條的已在疾病不理賠。

【自動續約每年都是不同的契約,理論上每一年都要盡據實告知義務、每一年訂約時的已在疾病不理賠】



每一年「理論上」都要盡保險法64條的據實告知義務,

為什麼自動續約保險公司沒有每一年要我重新填寫要保書據實告知呢?

因為保險公司放棄這個權利。

而且每一年訂約時的已在疾病都不理賠。




所以如果是投保醫療險、健康險等等的話,

建議還是以有【保證續保】條款的為主了,

如果只是【自動續約】,

可能隔年有發生疾病保險公司就不給保了。



那今天這一篇的文章就到這邊囉!

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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