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翻覆,旅客有哪些權益呢?


2018年10月21日下午台灣鐵路普悠瑪號不幸發生翻覆事故,
不只造成東部鐵路中斷,
也造成數百人傷亡的慘劇。

【照片僅是示意圖】

在此事件當中受傷甚至死亡的旅客或其家屬,

可以有哪些保障呢?


由於發生翻覆的原因很多,

有可能是有心人士故意破壞鐵路,

也有可能是台灣鐵路疏忽造成,

不能一概而論,

以下就針對各種情況去分析。


狀況ㄧ:台灣鐵路「沒有責任」

1、可向台灣鐵路請求的部份

假如事後證明台灣鐵路沒有責任,

雖然台灣鐵路不必對事故負責,

但根據《鐵路機構行車與其他事故損害賠償及補助費發給辦法-第4條》,

旅客仍可以擁有以下補助費用:



1、旅客死亡:最高250萬

2、旅客重傷:最高140萬

3、旅客受重傷以外之傷害:最高40萬

4、若非旅客的話,前述金額都減半。

至於什麼是【重傷】,則是根據《刑法第10條第4項》的定義:







2、可向肇事者請求的部份

根據《民法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因此可以依法向肇事者請求損害賠償,諸如薪資損失、醫療費用、精神撫慰金等等






3、肇事者沒錢,賠不起這麼多,該怎麼辦?

這的確是很麻煩的一件事,

即使法院判決肇事者要賠償幾千萬、幾億,

但他就是沒有錢,對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屬完全沒有幫助。




有時候不是自己不小心、不是自己的錯,


而是別人不小心、別人闖禍,


更慘的是,肇事者賠不起。




此時自己的保險就顯得相當重要,

自己的殘廢險、壽險、醫療保險更靠得住。




狀況二:台灣鐵路「有責任」


根據《民法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若台灣鐵路有責任,


當然可以向台灣鐵路請求損害賠償,


諸如薪資損失、醫療費用、精神撫慰金等等。



1、台灣鐵路有旅客運送責任保險

若台灣鐵路有旅客運送責任保險,

根據保險法第90條,責任保險公司會幫忙負擔賠償責任。


責任保險人於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
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之請求時,負賠償之責。




不過旅客運送責任保險能賠償的部份有上限,


超出的部份仍要由台灣鐵路自行負責。




2、若台灣鐵路沒有旅客運送責任保險,還能索賠嗎?

當然可以!

沒有責任保險,不代表受害旅客必須自認倒楣。

只是台灣鐵路公司必須要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沒有保險公司可以幫忙。





因此這件事也可以知道責任保險是多麼重要的事情,

若沒有責任保險,

台灣鐵路必須自行負擔所有賠償金額,


勢必嚴重影響公司的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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